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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约能源,保护环境是近年来家电行业追求的新目标,家用电冰箱产品已经广泛地开展了节能产品的认证工作。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在节能产品标准制定,产品检验方面都有非常丰富的经验,希望在节能认证工作上给予您帮助。以下是有关的简要介绍,如有疑问,请随时联系我们。
申请程序:
资料准备: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填写《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》(现有的申请书分别应用于家用电冰箱和房间空气调节器两种产品,今后将不断增加),连同下列材料一并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办公室(以下简称办公室):
1)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(如申请方与受审核方不同,亦应提供申请方的证明材料);
2) 产品注册商标证明;
3) 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(有要求时);
4) 产品质量稳定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(如批量转产鉴定材料);
5) 产品标准(指产品明示标准,如执行国家标准则不必提供);
6) 产品电工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安全检验报告;(列入国家安全认证强制监督管理的产品目录)
7) 产品性能检验报告以及受控关键零部件性能检验报告;
8) 制造厂质量手册;
9) 需要时,CECP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。
同时可提交下列资料以供参考:
1)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(若已获得认证);
2)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(若已获得认证);
3)实验室认可情况资料。
受理申请:CECP办公室对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,确认合格后,向申请方发出《受理节能产品认证通知书》;不符合要求的,办公室通知其整改。若申请方未能按要求在30天内补充/完善所需的材料并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,则认为申请方撤销本次申请。
签定节能产品认证合同:办公室依据《节能产品认证收费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计算出申请方的节能产品认证费用并与申请方签订《节能产品认证合同书》,合同书一式2份,经双方签字、盖章后生效,由申请方和办公室分别保存。
质量体系审核:依据
GB/T19002-1994《质量体系 生产、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》
CCEC/T03-2000《节能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要求》
受审核方质量手册、程序及相关支持性文件。
产品检验:检查部和检验机构在收到办公室下发的《节能产品认证任务书》后,按照CECP/P09-1999《企业质量体系审核程序》和CECP/P10-1999《节能产品认证检验控制程序》的有关规定实施相应的审核和检验工作。检验合格,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颁发证书。
节能认证产品目录:
目前开展的节能认证产品有:家用电冰箱、房间空调器、管形荧光灯镇流器、电饭锅、微波炉、电热水器等产品。
详细请点击:http://www.cecp.org.cn/static/bound2.asp
认证工作有关部门通讯录:
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所
联系人:牛小姐
电话:020-32293888
传真:020-32293889
E-mail:market@cvc.org.cn
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
邮政编码:100029
电话:010-5881
1561/1574/1861/1547/1579
传真:010-588115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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